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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损害赔偿律师咨询负刑责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

2020-10-28 15:13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负刑责不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责任发生时既然是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对于被害人来说不仅仅是申请的损害,还有精神的损害,只承担刑事责任不承担精

负刑责不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责任发生时既然是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对于被害人来说不仅仅是申请的损害,还有精神的损害,只承担刑事责任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话会对被害人的权利有一定的损伤,不利于人权的保障。那么负刑责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可赔偿性精神损害是怎样的?
 
柳州损害赔偿律师咨询负刑责可以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
承担刑事责任后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按实际情况,对于刑事诉讼中,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要求犯罪分子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精神损失的赔偿,受害人无权提起赔偿请求。
 
柳州损害赔偿律师咨询可赔偿性精神损害
依据是否具备精神损害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可将精神损害赔偿分为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和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可赔偿性精神损害指依法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的精神损害。否则,即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可赔偿性的判断标准是个难题。诚如欧洲学者在侵权行为法中认为的那样:"只有在避免了过分的责任时,才能作为有效的有意义的和公正的赔偿体系进行。"各国原则上都以法定为限。我国台湾学者也认为"可赔偿性精神损害指生理上或心理上所受之痛苦,且以法律之规定可以获得赔偿之痛苦者"。但是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只是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大致范围,对于可赔偿性的规定在2001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第八条规定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令赔偿。"严重后果"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如何认定呢?
可赔偿性应以中性第三人的标准认定。具有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往往表现为精神痛苦,而精神痛苦十分抽象。首先,是否痛苦难于认定。忧郁、绝望、怨愤、失意、悲伤固然有时反映精神痛苦,但这些诗人频繁使用的词汇显然不适用于法律。更何况还有"落第举子哭是笑"等假象。其次,同样的精神损害造成的痛苦因人而异,严重程度也各有不同。关公刮骨疗毒还能若无其事地下棋,可林妹妹无意的片言支语就会悲天悯人痛不欲生。因此不能以当事人的主观标准认定精神损害。中性第三人标准也即以普通正常人的标准判断精神利益的损害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感受为准,甚至在当事人不知晓的精神损害存在的情况下都可认定。在审判中,法官依据经验法则予以认定。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全部内容,承担刑事责任后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按实际情况,对于刑事诉讼中,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要求犯罪分子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柳州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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